易观分析:
自2004年诞生以来,先后颁发的IPTV牌照获得者分别是上海文广、央视、南方传媒、中央国际广播电台。电信运营商尽管酝酿多年,依然没能获得在IPTV牌照,产业上游的内容资源依然控制在广电手中。
不论是模拟电视,数字电视还是电信业主推的IPTV,尽管存在点播、数字等技术方式的差异,但本质上都是视频多媒体内容传播和传输的通道。从用户体验的角度出发,本质上看电视的关键是内容本身的吸引力,其次才是图像质量和点播与广播的便利性问题。
现有的IPTV牌照持有方都源自广电,介于广电本身现有的特征,能提供的节目内容与数字电视/模拟电视有高度的同质化,IPTV本身与有线电视产业有高度雷同性。IPTV尽管有电信运营商更完善的运营体系,由于本质上IPTV的内容受限于广电的管制,相比于有线电视运营商自身的数字电视/模拟电视没有足够的内容差异化优势。
三网融合趋势下,电信业力主IPTV作为广电网络和电信网络融合的解决方案,没有内容独立制作、集成播出的IPTV牌照成为电信业自身的痛点。
在中国特有国情的条件下,欲获取三网融合的权利,首先需要承担三网融合的责任。广电作为政府的喉舌,其有线电视网络一直承担着安全播出的职责。作为最具影响力的媒体,电视网络在防止不良内容侵害和传播上肩负重要的使命,每年广电行业都在内容的安全播出,防范法轮功、淫秽内容传播方面都付出了许多努力。相比而言,电信在自身负责的互联网、短信、SP等方面的内容监控成绩远不如广电在电视网络中的成绩。欲在视频内容传播上获得内容资源的主动权,电信需要让政府放心其能力。
对于投资者来说,由于中国电信运营商短期难以提高内容监管能力,因而对于中国电信运营商的未来市场表现建议更多的关注3G的走势,而不是在IPTV方面。
易观建议:
中国电信运营商:
强化自身在内容传播上的责任,网络传播不良内容、网站等的监管的职责不仅仅是公安部门牵头的责任。电信业欲在商业利益上摆脱透明传输的地位、在监管上也应提高自身对于内容监管的重视。
对于IPTV系统,建议增加CA系统,加密传播内容、防止法轮功等的干扰;同时保证节目内容的知识产权,防止盗版破坏内容产业商业价值链,损害IPTV产业繁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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