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信企业应进一步提高收费透明度,尽可能为用户查询相关信息提供方便,向用户提供的账单中所列收费项目应与用户选择的资费方案相符合,方便用户明白消费。用户对资费方案享有自主选择权,电信企业应给予充分尊重,不得限制用户选择其指定的资费方案,未经用户同意,不得擅自更改与用户约定的资费方案。信息产业部昨日公布了《关于规范电信资费方案管理的指导意见》,指出电信企业推出的资费方案结构应简单清晰,鼓励其推出按实际使用量给予不同优惠幅度的资费方案;对设定基本消费的资费方案,在基本消费包含的收费项目外不应再额外附加必选的收费项目;对现行叠加收费的电信业务,鼓励电信企业简化资费结构,采用单一费率方式收费,对于其他电信业务,电信企业应避免采用叠加收费方式。
《意见》指出,通过集中开展资费套餐清理工作,资费套餐种类显著减少,清理效果初步显现,但在资费设计和宣传环节中仍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。
《意见》要求,电信企业应考虑用户的不同需求,提供多种资费方案供用户选择;同时,为方便用户比较和选择,应适当控制资费方案的种类,在同一本地网营业区(或业务区)内,可供用户选择的同一网络的资费方案原则上不超过10种。
|